赵顺清/画
“城管捞外快,占道摆地摊。”15日,武汉网友“岔巴子”网上发帖爆料: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队员,白天在街道巡逻执法、检查乱摆乱放,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。记者多方了解后获悉,“地摊男”确系洪山区城管局一名执法队员。武汉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彻查此事,并给出公开回应(6月16日《楚天都市报》)。
城管也练摊?这可不是什么笑话,而是实实在在发生人们身边的现实。撇开其间可能产生的戏剧性效果,公众或许可以这样理解,即,一向将巡街执法、杜绝摆摊作为使命的城管人员,也可能化身为练摊的“局中人”。易言之,这一看似矛盾的事件,恰恰暴露出时下很多城市长期以来奉行的“洁癖式”城市管理的非人性和不合常理。
其一,城市是人群的聚合,有人群就有市场,而“市”的称谓已经明白地告诉人们,城市的基本功能就是满足民众的交易诉求。而交易并不仅仅是指光鲜的金融街,辉煌的店铺,乃至规定性的贸易市场。那些街边的小摊,流动的小贩,同样也是市场,也是经济关系的组成部分。城市可以倡导有形的市场,却不应该急吼吼地取缔摊贩。
一方面,消费从来都是有层级的,更何况,眼下城市里的民众经济状况并不平衡。而小摊小贩就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,大有存在的必要;另一方面,从民众而言,摊贩的进入门槛相对比较低,可以在练摊的过程中获得参与经营的经验,对自己的生计也不无小补。可以说,那些遍布城市各处的摊贩,正是城市经济的毛细血管。
其二,城市当然应该强调城市形象,也完全可以强化环境整治。但是,任何“形象”、任何“环境”,均应该建立在尊重每一个生命个体的生存前提之上。也就是说,即便二者发生了冲突,民众的生计权利也要高于城市政府的形象诉求。更何况,一般情况下,把城市打扮得整饬、有序、光鲜,与容留摊贩正当经营之间并非互不兼容。
现在有很多城市,习惯于以形象为名,驱逐小贩,打压地摊,甚至还有一些官员认为地摊影响了城市的品味。这是一种绝大的误解。城市也不仅仅是城市管理者要面子的地方,还是广大民众切实生活、不可须臾离开的家园。以往那种“洁癖式”的治理行为,既是对城市功能的误读,更是对公权力的滥用,遭遇摊贩强烈反弹是必然的。
武汉那名城管白天清摊、晚上练摊,看似矛盾,其实也不乏合理之处,公务身份体现的是权力意志,是城市管理者的刚性要求;而私下练摊则是生活的需要、兴趣的需要,本质上遵从的是个体内心的律令。因此,简单将其定义为“捞外快”并不合适。毕竟,端坐摊前的他,已经不再是权力的化身,而成为权力之下小心翼翼迎合每一个潜在客户的经济人了。
这一事件也提醒城市管理者,不能只注重城市的表面形象,而更应该关注这个城市里每一个市民的生存权利。比如,能不能让每一个生活于此的人都能体面劳动,都有着自己的人格尊严,都能免于恐惧、免于不测的危险......这些,才是一个城市真正的“面子”所在,光鲜与否,幸福与否,有碍观瞻与否,都与此息息相关。